男子不到七年之癢,兩年就搞外遇被抓姦

華陀外遇問題私家偵探

男子不到七年之癢,兩年就搞外遇被抓姦

2019-03-25文章引用自:


高雄市陳姓男子不到七年之癢,兩年就搞外遇被抓姦,某日的早晨被自己妻子抓姦在床,那外遇對象更是未滿18歲的少女,妻子怒不可竭的怒告王男和少女妨礙家庭及婚姻,而王男在此坦誠與少女性交,罪加一等妨礙性自主罪。
 
陳姓男子今年(30歲)就說著,他與妻子(26歲)兩人最近感情因為不好而常常吵架之中,在朋友介紹之下,三個月之前就認識了少女小雯,並且還以男女朋友相互尊稱,且有一次兩人在投宿在友人的家中,當晚他就對小雯提出上床的要求,而後來陸續還發生了十幾次性關係。他所表示不知對方還沒滿18歲,且也不知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會被觸犯刑責。
 
小雯就有說,前幾都是被陳某強姦,她有先拒絕陳某之要求,但是不過幾次下來也就是已經習以為常,而且兩人還常睡在一起,兩人交往時也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,在兩人發生關係之後,友人才告訴她陳某其實已經結婚並且還有三個小孩。
經警方說,昨天凌晨一點多,陳姓男子的老婆怒沖沖跑到了派出所,要帶著警方兩人同居的處所抓姦,妻子從窗戶看到兩人一起相擁而睡,就開始猛敲門而且要告兩人有通姦,而2人到案之後卻坦承不諱,警方以妨礙家庭以及家庭和妨害性自主罪嫌=移送法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