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兩年多的蕭姓女子在生下一個孩子後即受丈夫的百般冷落。察覺有異的她便在房間裝設針孔監看丈夫的舉動。沒想到一看之下才發現原來老公是個同志,還在兩人的臥房與另一名男子上演春宮秀。
蕭姓女子認為丈夫隱瞞同性戀與她結婚,於是一狀告上法院,不料法官不認為同性戀娶異性侵犯另一半的權益,反而認為搞外遇,外遇對象又是男性,讓太太難堪,所以以判決100萬元的精神賠償。
律師對同性戀娶異性到底有無侵權有不同看法。
看來同性戀娶異性配偶之前還是得誠實告知對方,否則一旦對方知道,還是有可能因為侵害對方的權利吃上官司!